机构职能
(一)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区“放管服”改革、数字政府建设、政务服务与政务公开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
(二)牵头负责“放管服” 改革的统筹谋划、综合协调、指导督办,推进审批服务标准化和便民化,营造便利环境。
(三)负责数字政府建设规划设计和协调推进,负责全区大数据管理工作,统筹指导协调全区政务数据资源的整合应用和共享开放。
(四)推进全区“互联网 政务服务”工作。
(五)指导、监督全区政务服务和政务公开工作。
(六)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公共资源交易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定有关交易规则和制度。
(七)指导协调全区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监督管理公共资源交易行为,规范和管理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行为。
(八)承担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九)承办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职能转变。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要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进一步降低市场准入门槛,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打造良好营商环境,不断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推进政府中心工作治理数字化转型,为党工委·区委、管委会·区政府决策提供大数据支撑,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