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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省序号57)销号表
填报单位(盖章): 时间:2022年7月29日
反馈问题 | 近年来,湖北省建筑用石材生产行业快速发展,2019年全省天然花岗石建筑板材产量较2015年增加719%。督察发现,一些石材开采企业重开采轻修复,生态破坏问题多发。 |
整改措施 | 1. 加强矿山日常监管工作。按照“谁开发、谁治理”的原则督促矿山企业按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复绿方案》实行“边开采、边治理”,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对矿山土地复垦与生态修复工作情况进行日常监管和实地核查,全面监管采矿权人土地复垦与生态修复年度实施计划及义务履行情况。 2.加大检查抽查力度。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实地核查工作要求,对矿山企业土地复垦与生态修复义务履行情况进行抽查,对未按照要求编制《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复绿方案》、未履行矿山土地复垦与生态修复义务的矿山,列入矿业权人异常名录,责令限期整改;对逾期整改仍不到位的,责令停产整顿,并依法查处。 3.落实环境保护要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主动会同生态环境部门,督促矿山企业按照经审批备案的环境评价报告要求,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配齐环境保护设施,达到环境保护工程竣工验收条件,对不符合竣工验收条件的一律不得生产。 |
整改完成情况 | 1、我区现有矿山2家,其中绿色矿山1家(大冶铁矿),还有1家刚取得采矿许可证。通过日常巡查监管,截至目前,未发现越层越界违法开采行为,且矿山企业正在按照设计要求实施边开采边治理。 2、我区的2家矿山已编制《矿产管理开发利用与生态复绿方案》,通过上级部门对矿山进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并进行实地核查,未发现矿山企业列入矿业权人异常名录。 3、大冶铁矿已分别按照绿色矿山建设要求进行建设投入,并拿到环境影响报告批复,下一步将组织环保部门进一步督促企业加大环保投入,完善矿山环境。 |